现实生活中,公司如果因为组织架构调整需要对员工进行岗位调整,但员工接受拒绝擅自旷工,公司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相关经典案例
2013年3月1日,陈某入职某公司。2015年12月初,因陈某原岗位撤销,公司与其商讨调岗事宜,未果。
2015年12月15日、16日,公司人力资源主管先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通知陈某新的工作岗位和内容,职级、薪资不变。陈某均予以拒绝。
2015年12月22日,陈某与公司总经理就调岗问题进行谈话,因语言激烈,情绪激动,经理言谈中涉及“滚出去”,故陈某认为经理要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自次日起未再提供劳动。
2015年12月24日,人力资源主管向陈某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其上班并进行工作交接,未果。
2015年12月31日,公司向陈某邮寄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理由为旷工。陈某认为其不服调岗决定,且经理说“滚出去”,故未再提供劳动,但系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故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
专业律师点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本案中,公司和陈某就调岗事宜有过协商,但因陈某不同意调岗而未果。
陈某在与经理的谈话过程中涉及调岗事宜,但无法显示经理有辞退陈某的意思表示,陈某因不服从调岗而据此认为双方劳动关系于当日解除,进而不再提供劳动的行为构成旷工,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以此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
故,法院最终判决公司无需支付陈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
最后总结
现实生活中,劳动者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对工作岗位的调整有异议,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主张权利。但此期间,劳动者仍系用人单位的员工,仍需要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公司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劳动法》规定的原则精神,下列情况下公司才能进行岗位调整:
1、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约定予以调整。
2、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试用条件,经与员工协商,可以调整岗位;
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4、劳动者不能胜任原工作,可以调整工作岗位。对是否胜诉原工作,由用人单位承担证明责任。